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因11月2日下午四时首次开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少于三家,导致最终流标,故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
我院就车辆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 地点 | 备注 |
1 | 车辆维修服务 | 家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3年,合同一年一签 | 北京 | |
说明 | 1.本项目在北京地区招选车辆定点维修商 一 家。 2.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运杂费:含在总价中。) 4.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中央政府采购车辆维修保养定点企业;
8. 供应商距离望京医院距离不超过20公里(高德地图为准)。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汽修服务投标商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含)汽车维修以上资质证书或备案表。
四、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2年 11 月 8日上午09:00 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行政楼5层504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企业近3个月任意一月社保记录);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含)汽车维修以上资质证书或备案表复印件。
8、央采目录内维修企业证明文件(央采网截图);
9、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6号
邮 编:100102
联 系 人:吴睿
电 话:010-84739202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