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门诊手术室及内镜中心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门诊手术室及内镜中心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门诊手术室及内镜中心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中环南路6号望京医院院内门诊楼十层;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门诊楼十层,改造面积102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06万元;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计全部工作;
2.4招标范围及内容: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室内外装饰设计)、工程招投标及施工配合等。
2.5项目控价:1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承担过建筑面积1000㎡(含)以上医疗建筑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格及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作为设计负责人负责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设计所需资料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望京医院医辅楼三层313室招标办公室 (详细地址)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获取文件,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投标书内容
5.1 投标单位的资质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5.2 法人授权委托书;
5.3 投标报价;
5.4 相似工程业绩(近五年);
5.5 投标书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
5.6 投标书需加盖公章并一同密封
6.投标报价要求
6.1 招标人按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参考国家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进行报价;
6.2 投标文件报价的单位和总价采用“人民币”表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3 月 6 日 9 时至 11 时,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望京医院医辅楼三层313室招标办公室。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中环南路6号
邮 编:100102
联系人:池老师
电 话:010-84730040
望京医院招标办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