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建院于1997年1月,经多年建设,现已发展成一所以中医骨伤临床为重点,其他学科同步发展,满足区域医疗及公共卫生需求为主体,以中医骨伤科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康复中心建设为方向,中西医并重,内外兼治,急诊及应急服务能力突出,传统与现代诊疗技术相结合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现拥有骨伤科、肾病科、脾胃病科、康复科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及筋伤治疗手法重点研究室;骨伤科、肾病科、脾胃病科、呼吸科、风湿病科、肿瘤科、康复科、临床药学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等1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六)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须如期取得毕业生、学位证,且上学期间未缴纳过社保。京外生源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七)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2024年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高校毕业生(第二批)需求表 | ||||||
岗位编号 | 招聘科室 | 岗位 | 专业 | 需求人数 | 学历要求 | 生源地 |
1 | 肿瘤科 | 专技 |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 | 1 | 博士研究生 | 京内 |
2 | 院办公室 | 管理 | 公共管理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出版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京内 |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请填写《2024年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请注意,填写时不能更改格式,并将应聘登记表、身份证、成绩单、本科及以上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使用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医师证、规培证等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后以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wjyy_zhaopin@sina.com,请按“岗位编号+招聘科室+姓名+学校+学历+专业+生源地”的格式命名邮件标题及本人应聘登记表的合并PDF文件。请务必按照以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因资格不完善、填写不完整而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后果自负。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应聘岗位。报名完成后请扫描文末微信二维码入群等候下一步工作的通知,修改群中昵称为“岗位编号+招聘科室+姓名”,及时关注官网及群中相关工作的通知。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17:00,以收到邮件日期为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我单位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60分。笔试相关信息、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前于我院官网(www.wjhospital.com.cn,下同)公布,未通过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为综合性考察,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通过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从现有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相关信息、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前于我院官网公布,未通过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考察
各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须到我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特殊情况下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要求其到指定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人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递补,递补人员需公示。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我院官网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natcm.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学生顺利取得学历学位证且经组织人事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医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
公示至办理聘用手续期间,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考生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结果公示要求同前。
某岗位所有面试人员均不符合岗位需求的,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10-84739051。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期间,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自负。
(三)我单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不提供住宿。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4722269
邮 箱:wjyy_zhaopin@sina.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6号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