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京医院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科人[2011]76、[2008]64号文件精神,及中科望人字[2008]8号“望京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各层级的补充聘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岗范围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其中,在2010年7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且符合专业技术相应岗位层级任职条件的人员,也可申报此次的岗位聘任。
二、聘岗权限
正高2、3、4级岗位:由中国中医科学院负责聘用;
副高及以下岗位层级:由望京医院负责聘用。
三、各级岗位的任职条件
(一)科研系列岗位任职条件
正高级:
二级岗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0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5年,承担国家973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课题组长;863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国家“科技攻关/支撑”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课题组长;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负责人;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获国家级奖项(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的人员。
三级岗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5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课题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重点课题组长;学科(学术)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事部或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获省部级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人员;有单篇论文其影响因子≥5分的SCI原刊上发表人员。
四级岗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并能完成正高级岗位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副高级:
五级岗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0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5年承担部局级重点课题,国家级课题主要负责人,获院级以上成果奖主要完成人。
六级岗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5年担任部局级课题或国家级课题分题主要负责人。
七级岗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并能完成副高级岗位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中级及以下各级:参照医疗系列同级岗位条件。
(二)医疗系列岗位任职条件
正高级:
二级岗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0年以上、临床一线从事专业工作20年以上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任现职以来获国家级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师承导师;中国中医科学院传承博士后合作导师。
三级岗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临床一线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任现职以来获国家级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5名);部局级(北京市)奖项前2名;学科(学术)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事部或卫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承担与专业有关的国家级临床课题主要负责人员。
四级岗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并能完成正高级岗位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副高级:
五级岗位:取得副高级职称资格10年以上、临床一线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任现职以来获部局级(北京市)成果奖前5名,院级成果奖前2名,局级以上课题的主要参加人员,现任临床科室主任。
六级岗位:取得副高级职称资格5年以上、临床一线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任现职以来获院级成果奖的参与者,参与局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人员,现任临床科室副主任。
七级岗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并能完成副高级岗位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中级:
八级岗位:取得中级职称资格1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20年以上。或取得中级职称资格7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参与部局级(北京市)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人员,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1篇,现任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含正、副)。
九级岗位:取得中级职称资格8年以上、从事本专业15年以上。或取得中级职称资格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参与望京医院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人员,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现任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含正、副)。初次聘用中级岗位者须取得职称外语B级证书,计算机考试3个模块合格证(博士毕业、硕士毕业三年者免计算机考试)。
十级岗位: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取得职称外语B级证书,计算机考试3个模块合格证(博士毕业、硕士毕业三年者免计算机考试)。
初级(师):
十一级岗位:取得师级职称资格4年以上,取得计算机考试2个模快合格证(已聘十二级者不提供)。
十二级岗位:取得师级职称资格、计算机考试2个模快合格证人员,并能完成初级(师)岗位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初级(士):
十三级岗位:取得士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并能完成初级(士)岗位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其他系列岗位任职条件
参照科研、医疗系列同等任职条件竞聘相应的层级岗位条件。
(四)根据《人事部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工作通知》(人退发[1992]9号)等文件精神,对我院超过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20年以上,超过70周岁,有较大学术影响,目前尚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可不受单位岗位等级、名额限制,须报科学院审批后,直接确认二级岗位。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5年以上,超过65周岁,并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可按程序直接确认三级岗位。
(五)破格晋升
对于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或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工作业绩突出,符合所聘用岗位层级的任职条件,任职年限满两年以上,可破格竞聘高一层次专业技术岗位,须报中国中医科学院审批并占职数。
四、专业技术各层级岗位的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通过岗位聘用后,其任职时间及岗位工资兑现的时间自2011年7月起计算。
五、个人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审批表1份,申报正高岗位人员需交电子版,电子版请发至人事处邮箱:wjyyrsc@126.com。(空白表的电子版在附件中,正高的表格与其他层级表格不同)
申报正高岗位人员请在表中的“主要工作简历”栏中明确写出符合申报相应岗位任职条件。申报副高及以下岗位人员请在表中的“符合本岗位条件”栏中明确写出符合申报相应岗位任职条件。
2、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相应岗位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获奖证书、课题任务书、发表论文等);
4、应聘高一级别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二、三、四、五、六级岗位人员须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个人履职工作报告(1000—1500字左右)。应聘正高岗位人员的个人履职工作报告交35份,应聘副高岗位人员的个人履职工作报告交1份。
请符合条件人员将以上材料于5月5日17:00之前交人事处。
人 事 处
2011年4月25日